近期以来,监利县劳动保障局采纳审计建议,规范所属医保药店经营行为,实现了政府节省医保基金支出、劳动部门重塑为民服务形象、医保患者得方便实惠的三赢效益。
监利县医保药店是劳动部门为方便医保患者,节约医保基金支出开设的一家自负盈亏药店。开始经营时,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,在经营两年后,县劳动局为了消化药店前期经营亏损,通过招标方式,以每年32万元的租金将医保药店租赁给个体工商户经营。县审计局今年在对劳动部门审计中查出,这家个人承包经营的医保药店经营中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,一是药品价格加价率大大超过标准,一般药品加价率在30%以上,少数药品加价率达一倍以上;二是经营药品中有保健品和非处方药品,三是只要购药人拿卡就卖药,男卡女用、女卡男用、非医保对象持卡购药现象相当普遍;四是在不能鉴定真伪和质量的情况下,回购社会药品。
针对这一情况,审计部门严肃指出这种承包经营方式既违反了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又损害了医保患者的利益。按该药店去年400万元收入计算,仅药品差价一项,劳动部门损失医保基金100万元以上,是所收入租金的32万元的3倍还多,建议劳动部门按照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三条取消其经营资格。
目前,劳动部门已采纳审计建议,解除了与承租人的合同,重新收回药店经营权。劳动部门表示,该店收回后,将严格规范经营行为,所有药品一律按实际进价的10%加价,使广大患者真正得到医保实惠。 (曾令虎)